關於力量

力量發展集團有限公司

企業管治

審核委員會
(職權範圍)
 

我們根據於二零一二年三月六日召開的董事會議上通過的決議案成立薪酬委員會。薪酬委員會的主要職責為協助董事會厘定董事及高級管理層薪酬的政策及架構、檢討激勵計畫及董事服務合約及確定執行董事及高級管理層的薪酬組合。薪酬委員會由三名成員組成,即薜慧女士(薪酬委員會主席)、劉佩蓮女士及張琳女士。
 

薪酬委員會
(職權範圍)
 

我們根據於二零一二年三月六日召開的董事會議上通過的決議案成立薪酬委員會。薪酬委員會的主要職責為協助董事會厘定董事及高級管理層薪酬的政策及架構、檢討激勵計畫及董事服務合約及確定執行董事及高級管理層的薪酬組合。薪酬委員會由三名成員組成,即薜慧女士(薪酬委員會主席)、劉佩蓮女士及張琳女士。
 

提名委員會
(職權範圍)
 


我們根據於二零一二年三月六日召開的董事會議上通過的決議案成立提名委員會。提名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是物色及向董事會推薦董事的合適人員、評估董事會的結構及組成、向董事會製定建議及監督本公司的提名指引。提名委員會由三名成員組成,即具文忠先生(提名委員會主席)、陳量暖先生及薜慧女士。


股東提名候選董事的程序

根據本公司的組織章程細則第112條,除退任董事外,除非經董事會推薦參加選舉,否則任何人均無資格在任何股東大會上被選為董事,除非將擬提名該人為董事的書面通知及該人表明其願意參選的書面通知,一並送交至本公司的香港主要營業地點,現時地址為香港灣仔告士打道80號18樓,或本公司的股份過戶登記處香港分處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港灣仔皇後大道東183號合和中心17樓1712-1716室。上述通知書必須在股東大會選舉日期前至少十四(14)天送達本公司,但不得早於指定的股東大會通告寄發翌日。